我们的义务
保证产品质量
莱斯洛向红酒代理商承诺每一瓶葡萄酒皆来自国外酒庄;皆为国外葡萄酒供应商原瓶装葡萄酒;其生产国对生产的严格控制,保证了每一瓶酒皆品质高贵。
提供因地制宜的营销
莱斯洛向葡萄酒代理承诺根据代理商所处不同市场,因地制宜的制定营销方案。
区域独家经销
莱斯洛向葡萄酒代理承诺每一个独立区域只设一家代理商,作为中国进口红酒供应商我们保证您在区域内的独家垄断经营,保证您独享区域内全额利益。
提供理想的利润空间
莱斯洛向各位红酒代理承诺将给您非常丰厚的利润率,让您以最快的速度在葡萄酒淘金浪潮中得到第一桶金。
进口葡萄酒代理商基本条件要求
1、 具备合法经营酒类产品资质的公司或个人。
2、 有一定的酒类或食品饮料销售能力及经验,有一定的产品销售渠道或业务拓展能力。或者是有一定经济实力和经商经验,对进口葡萄酒市场有浓厚兴趣,有转行能力的企业个人。拥有良好的社会关系或市场资源更佳。
3、 有一定经营资金。
4、 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及设施。
5、 认可“莱斯洛”品牌文化
销售目标和首批进货
1、为了葡萄酒代理商在第一年度有一个适应期和考虑到市场开发初期的难度,我们制定以下标准(不超过3款品牌):
地市级:第一年度红酒代理销售考核目标为40万元。首批进货量不低于3万元,次批进货量必须每次不低于1万元。
省、直辖市级:第一年度葡萄酒代理销售考核目标为100万元。首批进货量不低于5万元,次批进货量必须每次不低于2万元。
注:根据各个省、市消费水平不同,红酒代理首批进货量及销售任务略有不同
2、葡萄酒代理商年度任务将根据各地区的经济发达程度、消费总体规模、葡萄酒消费市场的增长速度等,在下一年度进行适当调整,调整比例≤10%。
3、对有些红酒代理商,特别是葡萄酒消费欠发达地区,我们可根据葡萄酒代理商的特殊情况,可适当降低年度任务,但如果超过我们公布的标准,我们将同样按规定奖励。
合作流程
填写代理商申请表→加盟资格审查→签署《代理合同书》→交纳部分货款→总部协助筹备→总部发货→代理商验货→总部查收货款→物流公司放货→协助当地市场分析→宣传、市场告知→扶持政策
代理商扶持政策
考核周期:
秉承国外葡萄酒供应商的提供的销售超额奖励的政策支持,我们将实行向葡萄酒代理商提供年终销售奖励。为了鼓励葡萄酒代理商长远发展,杜绝短期行为,销售奖励以完成年代理进货量为标准。我们不作季度、半年奖励兑现。
正激励:
1、红酒代理商年度业绩目标任务完成率达到150%,超出部分按2%对红酒代理商进行返点奖励;年度业绩目标任务完成率达到200%,超出部分按3%对红酒代理商进行返点奖励。
2、奖励金额折合成代理产品兑现,于第一次进货的次年的第一季度统计结算后兑现,此奖励不重复、不累加计算。
负激励:
3、各级葡萄酒代理商合约期间若未达到销售考核目标70%的定额销量。我们将予以警告并进入观察期,其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上年度销售任务,则将其降为次级葡萄酒经销商。
4、各级葡萄酒代理商合约期间若未达到销售考核目标50%的定额销量。将取消其产品代理资格。
其它销售支持
详见:http://www.qqfqq.com/xiaoshou.asp
代理商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1、合作伙伴只能在合同规定的区域、渠道内构建销售网络,杜绝跨区域、跨渠道经营; 2、完成经销合同中的协议保底进货额; 3、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并在莱斯洛商贸公司的指导价格范围内组织经营; 3、及时向莱斯洛反馈各类报表及市场信息; 4、主动维护莱斯洛公司及产品形象及信誉; 5、有义务开发、管理下级商业合作伙伴提高市场覆盖面和产品占有率。
最终解释权归天津莱斯洛商贸有限公司所有 |